为持续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122号)、《和田地区“健康和田2030年”实施意见》(和行办〔2019〕49号)、《2021年和田地区健康促进县建设实施方案》和相关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健康洛浦”建设,切实提高全县人民群众健康素养水平,进一步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健康、美丽、文明、智慧、幸福洛浦创造良好的卫生健康环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和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开展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普及全民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实现健康与社会经济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建立政府牵头,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划管理,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培训指导,多部门积极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发挥健康村(社区)、家庭,健康促进学校、机关、企业和医院的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总结适合基层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综合干预模式,探索县域健康促进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总体目标
在全县全面推动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方针,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建立健康支持性环境,营造健康氛围,提高居民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力争2023年底创建为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
四、建设周期
2022年1月—2023年12月。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2023年底实现创建目标,决定成立洛浦县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王润景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赵红刚同志兼职,负责日常工作的督促落实、统筹协调、上下联动。
六、职责分工
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是落实普及健康生活、建设健康环境、优化健康服务,助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提升的有力抓手,全县各部门要积极参与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各责任部门职责如下:
(一)政府办公室
1.负责协调全县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全面落实健康促进县创建各项工作措施。
2.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协调解决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制定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督促各部门认真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
3.督促各机关抓好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组织卫生健康部门对各机关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技术指导。
4.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二)宣传部
1.监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做好健康促进县创建宣传工作,大力倡导“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提高全民对健康促进县工作理念和策略的认识,为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的媒体培训或媒体交流,重点倡导宣传健康促进县工作新理念,健康机关出台的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
3.监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创建健康促进县相关工作每年不少于30次。
4.在电视台开设健康专栏,大力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县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创建健康促进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电视台播放健康教育公益广告,开展健康促进工作新机制、新理念宣传。
5.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三)卫健委
1.在自治区、地区两级的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具体组织实施创建工作,及时提交相关资料,接受国家、自治区和地区的监督指导和考核评估。
2.制定全县健康促进工作规划。
3.建立覆盖辖区内所有医疗卫生单位的健康教育专业网络,每个医疗卫生单位有专职人员承担健康教育工作。并对人员进行培训,每季度培训1次,每年轮训1遍。
4.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5.制定健康促进医院、无烟医院建设工作方案,定期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并撰写健康促进医院督导报告。60%的医疗卫生机构要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建立健康促进医院的个案档案。
6.制定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撰写健康促进机关建设督导报告,6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要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建立健康促进机关的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教育、建设效果等)。
7.会同商工局做好健康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8.负责督促协调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积极开展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全国高血压日、联合国糖尿病日、防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主题日,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注意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9.组织开展健康促进县创建的基线调查工作、数据录入、上报各类报表及调查报告。
10.负责协调做好全县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督查指导工作。
11.协调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创建工作进展情况。
12.抓好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四)发改委
1.结合实际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之中。
2.研究制定将健康融入机关(事业)、企业、学校、医院、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政策策略。
3.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五)文旅局
1.制定中长期全民健身发展规划,提供数量足够的全民健身场地、器材,人均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5平方米。
2.认真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5次;积极引导广大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比例≥35%。
3.负责督促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工间操活动。
4.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六)教育局
1.负责抓好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工作方案,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撰写健康促进学校督导报告;6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建立健康促进学校的个案管理;95%以上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协调做好全县中小学校的健康基线调查工作。
3.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七)民政局
1.积极开展养老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全县护理型养老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
2.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
3.充分利用社会福利资金为群众提供健身设施,每年年终汇总年度内新增健身设施情况,并附相关文件及影像资料。
4.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八)财政局
1.将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落实配套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2.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九)人社局
1.做好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宣传,将健康知识纳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内容,每年至少开展1次。
2.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将健康融入政策的策略。
3.抓好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生态环境局
1.逐步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管理制度,实施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
2.划定环境健康高风险区域,开展环境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的评价,探索建立高风险区域重点项目健康风险评估制度,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对健康造成的损害。
3.建立环境健康风险沟通机制和环境信息公开平台,推进城市空气质量、饮用水水质等监测和信息发布。
4.抓好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一)住建局
1.规划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公共设施,营造促进健康的公共环境,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建设指标达到自治区级相应标准。
2.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95%,生活垃圾集中处理率(农村)≥90%。
3.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二)交通运输局
1.负责监督协调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营运单位和司乘人员做好室内公共场所及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工作。
2.抓好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三)农业农村局
1.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将健康融入政策的策略。
2.做好农村群体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的宣传,每年至少开展1次。
3.抓好本单位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四)水利局
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2.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五)市监局
1.研究解决影响公众健康问题的政策和策略。
2.加强监督检查,全县所有食品和餐饮行业的监测指标要达到国家卫生县城标准要求。
3.组织开展食品和餐饮行业的禁烟工作。
4.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监督监测与技术指导规范、资料齐全。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5.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六)妇联
1.负责做好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开展专项的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估,撰写健康家庭督导报告。
2.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七)商工局
1.负责制定健康企业创建计划,牵头做好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指导和评估工作。
2.抓好本单位的健康促进机关创建工作。
(十八)各乡镇(街道)
1.向辖区内群众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梳理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2.负责做好辖区内健康村(社区)创建工作。建立健康村(社区)工作机制,30%的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建立健康村(社区)的个案档案(包括组织管理、健康环境、健康活动、建设效果等),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的知晓率达到70%以上。
3.负责做好辖区内健康家庭的创建和评选工作,各乡镇(街道)健康家庭创建比例不低于20%,并建立健康家庭名单和个案档案,其中公开评选100个以上健康家庭。
4.负责做好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健康促进机关、健康村(社区)建设工作。
5.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健康基线调查工作。
(十九)其它各部门
在抓好本单位健康细胞创建的基础上,按照评分细则分工落实部门职责。
七、工作步骤
工作周期二年,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2022年1月—2022年6月。申报和启动阶段。完成项目申报和备案;建立健康促进县工作机制,广泛社会动员;制定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部门,全面启动创建工作。
(二)第二阶段:2022年7月—2023年6月。全面创建阶段。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健康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
(三)第三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总结评估阶段,开展项目评估,总结并宣传推广有效经验。
八、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康促进工作机制
1.公开承诺开展自治区级健康促进县创建工作,把健康促进县建设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财政预算,制定健康促进县发展规划和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
2.建立健康促进领导协调机制,制定相关政策
(1)成立由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和办公室。
(2)各部门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策略,梳理各部门与健康相关政策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探索开展健康影响评价,结合实际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每个部门制定配套实施方案,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
(3)卫生健康部门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制定配套文件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各项建设重点任务,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3.完善健康促进网络,创新工作模式
(1)建立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并接受定期培训。建立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队伍和相应工作制度。
(2)建立健康促进专业人员队伍。建立覆盖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网络,每个单位均要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发挥乡村医生、计生专干“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作用,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经费保障。县财政将健康促进县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一定专项工作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
5.建立督导检查、考核评估工作机制。定期了解各项工作进展,听取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居民的工作建议。定期监测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开展项目技术评估。
(二)确定重点健康问题
1.开展社区筛查或需求评估。了解全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有关部门健康政策落实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等基本情况。
2.确定主要健康问题。根据社区筛查、需求分析和健康筛查等情况,分析全县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需要优先干预的问题和领域,制定适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服务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洛浦县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3.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我县实际情况,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三)培训和能力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县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针对政府和各成员单位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有关部门、村(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县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
2.针对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员培训,提高其对健康促进县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提升健康促进县建设能力。
3.针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优生优育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四)制定健康的公共政策
1.卫生健康部门借助党校培训等机会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工作网络人员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2.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3.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相关部门和乡镇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4.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针对项目确定的重点问题和优先领域,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老龄健康、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健康行动。
(五)建设健康促进场所
1.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全面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经过建设,全县30%的行政村(社区)达到健康村(社区)标准,建设20%的健康家庭,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城乡居民对健康促进县知晓率≥70%;60%的医疗卫生机构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建设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
2.建设无烟环境。全面无烟是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全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
(六)建设健康文化
1.加强县广播电台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类专题节目或栏目的建设,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报道健康促进县理念、工作进展、先进典型案例或活动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2.设立健康科普类微信、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开展健康科普。
3.积极开展卫生日主题活动,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4.以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国民营养计划、慢性病综合防控等为重要抓手,充分整合统筹健康促进与教育资源,加强健康传播,普及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促进健康生活方式形成。
(七)建设健康环境
1.建设整洁卫生的生活环境。空气、饮用水、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等都是影响居民健康的重要因素。经过建设,反映环境健康影响因素的敏感指标有所改善或达到一定水平,做到生活污水和粪便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卫生的生活饮用水和食品。
2.实施一批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改善供需矛盾,实现全县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全覆盖。建立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积极应对老龄化。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保障居民在教育、住房、就业、安全等方面的基本需求,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3.广泛营造健康促进县创建氛围。开展健康促进县宣传推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子屏等传统媒体和网络、抖音、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县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八)提高人群健康素养水平
到建设周期末,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成人吸烟率下降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32%,成人肥胖率控制在12%以内,儿童青少年肥胖率不超过8%,95%以上的学生体质达到教育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有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