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包括新招录员工岗前培训补贴)根据培训类型、培训层次、培训课时和培训成本据实核算,最高不超过1800元/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业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新财社〔2018〕241号)
2.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当年新招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按如下标准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自治区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的社会保险费。(1)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50%给予补贴。其中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2)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困难企业和家政服务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0﹞1号)
3.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1)降低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6%。全地区执行统一的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2)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8号)
注:对于有明确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央、自治区及和田地区出台的政策洛浦县财政将根据各项政策上级补贴资金实际到位情况,按照上级政策规定予以兑现,政策调整后以实际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