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证监会在北京联合签署《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一步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新疆企业首发上市、新三板挂牌可享受“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绿色通道政策。所谓“即报即审”政策,就是在不降低标准的条件下,给予新疆企业上市、发行、挂牌优先支持。
——《关于发挥资本市场作用进一步支持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合作协议》
2.对纳入自治区“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的企业,在新疆证监局开展辅导备案、取得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受理或核准等阶段给予补助。①向新疆证监局申请首发上市辅导备案的企业,凭新疆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给予一次性补助80万元。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创新层挂牌公司向新疆证监局申请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辅导备案,凭新疆证监局辅导备案受理通知书,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③完成新疆证监局辅导验收企业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凭同意受理文件,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④企业向境外交易场所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凭中国证监会和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核准文件,给予一次性补助150万元。已在境内完成首发上市且已申领相应补助的,不再享受境外首发上市补助。已在境外完成首发上市企业赴境内首发上市且已申领相应补助的,亦不再享受境内首发上市补助。⑤企业成功在股转系统基础层挂牌,或通过挂牌同时定向增发方式实现创新层挂牌,凭同意挂牌文件,给予一次性补助40万元。在股转系统摘牌后重新申请挂牌且已申领相应补助的企业,不再享受挂牌补助。
——《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上市政策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新财规﹝2022﹞9号)
普惠金融政策和产业扶持政策
一、普惠综合服务
(一)按照小额化、标准化、批量化的思路建立普惠信贷管理制度体系,创新产品。
(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下放审批权限,实施限时办结制度。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实现业务线上化、自动化,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三)按照商业可持续、收益覆盖风险的原则,使用定价系统对普惠贷款合理定价。落实服务收费监管规定。
二、产业扶持
(一)加大对普惠、县域和涉农贷款的投放,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产业园区等领域信贷支持,全产业链支持县域涉农产业发展,对接各地乡村产业规划,大力发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助力更多乡村经营主体深度融入产业生态中,推进县域产业融合发展。
(二)精准支持中小微企业绿色产业发展,多元化、多维度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为绿色经济发展注入金融“活水”,不断做大做强绿色金融业务,创建农行绿色金融服务品牌,为县域经济全面绿色转型发展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