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2023年度洛浦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点

日期:2023-08-14 17:31  浏览次数:2316 打印

【字体: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地区、县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安排部署,着力完善体系、预防为主、提升能力,突出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统筹推动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有效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高水平安全服务高质量发展,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风险管理和综合减灾理念

(一)强化理论武装。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更加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纳入乡镇(街道)、各单位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学习内容,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大力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实现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以坚持党的领导、预防为主、精准治理、依法管理、社会共治为原则,着力构建形成统筹应对各灾种、有效覆盖各环节、综合协调各方面的全方位、全过程、多层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系,确保全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县GDP比例控制在1%以内,不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防治救治责任事件。(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健全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机制

(三)抓好规划落实。扎实做好《洛浦县综合防灾减灾“十”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全面评估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持续推动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施。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加强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与“十四五”规划有效衔接,推动重点工程有效实施。(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四)汇聚工作合力。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机构职责,健全工作规则,优化工作流程,强化减灾委办公室日常运转和对成员单位服务,建立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召开相关会议。强化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在灾害风险防范和灾情险情会商、应急救援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全流程的政策、队伍、资源、技术等协同发力,建立健全协调联动、资金保障、信息共享、联合会商、军兵地联动等工作机制,形成防灾减灾救灾的最大合力。(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五)完善责任体系。620日前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防灾减灾职责清单、年度工作清单,压紧压实防灾减灾救灾属地责任,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防”“救”责任链条无缝对接。推动建立重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制度,加快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六)健全预案体系。加快建立完善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加大培训和解读力度,持续做好预案有效衔接,常态化组织开展实战拉动、桌面推演、避险疏散等专项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630日前完成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编制梳理工作,查漏补缺,推动完善自然灾害类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建设。930日前完成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三、推进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七)完善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完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会商研判制度,实现涉灾部门、专家团队、灾害现场等多方参与会商和多源监测预警信息的综合研判。推动落实自治区拟定的《自然灾害综合预警工作管理办法》,按照综合预警分类分级标准,界定综合预警发布种类、内容、范围、渠道、程序等基本事项。推动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将预报预警纳入响应启动条件,明确响应部门单位和具体行动措施,形成可执行的预警响应规范。健全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叫应”机制,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加大基层单位预警响应措施的监督提醒力度,形成预警与响应闭环管理。(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牵头;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八)推动提升监测预警水平。加快完善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农业灾害等监测感知网络,加密建设重点危险区地震监测网络。实现灾害发生后快速形成以人员伤亡、房屋损毁等为主要内容的灾情评估报告。(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林草局、气象局)

(九)规范开展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落实自治区出台“多员合一”的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以现有的灾害信息员队伍为基础,积极统筹相关部门队伍、政策、资金等资源,建立多员合一的风险隐患信息报送队伍。强化地一县一乡一村四级灾害信息员业务培训,推动掌握灾害风险隐患识别方法和灾情快速报送技能,提升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水平。组织征集成功避险避灾典型案例,加大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宣传推广力度。(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四、构建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常态化工作体系

(十)加强风险普查成果运用。按照自治区、地区、县委、县政府要求,积极配合开展评估与区划成果审核、审定、备案和自然灾害防治手册编制。推动建立常态化普查评估体系,严格遵循国家技术规范,落实国家评估与区划业务培训和分类分级考核制度要求,加强评估与区划队伍建设,推动开展常态化评估工作。不断优化完善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按要求、按标准完成基础数据库元数据填报和数据分级分类等相关工作。(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气象局)

(十一)深化普查数据成果开发应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全社会宣传推介普查工作情况和核心成果。推动实施普查成果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科学划定灾害设防标准,引导人口、设施、产业向更安全区域集中。(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牵头;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林草局、气象局)

五、提升自然灾害工程防御水平

(十二)实施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持续开展水库、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险工险段隐患排查,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继续开展工程治理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提高山洪沟易发区治理能力,加快易发灾害的山洪沟治理步伐。加快推进重要乡镇防洪排涝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河流堤防防洪标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领导:艾力·巴拉提;责任单位:水利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十三)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对已查明的泥石流、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大工程治理和排险除危工作力度。对一些地质灾害风险特别大、群众疏散条件困难的地区。对难以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计划地安排开展工程治理。(牵头领导:艾力·巴拉提;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十四)推动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加固工程建设。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风险普查数据为基础,开展房屋建筑抗震性能评估,结合棚户区改造、农房抗震防灾工程、“两违”清查整治和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加固工程。优先开展地震断裂带通过或邻近城镇和人员密集区的房屋建筑抗震性能排查,采取避让搬迁、改造(变用)、加固、更新(拆除)等措施实施整治工作。因地制宜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逐步完善供水、供电、厕所、供暖等配套设施建设。依法加强抗震设防监管,确保新建工程、加固改建房屋建筑及公用基础设施符合抗震设防标准。(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六、着力提升应急救援救灾能力

(十五)加快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扎实推进消防救援队伍整合改革,加快人员整合、业务融合,强化转型升级和提质强能。建强非煤矿山、危化、地质灾害、桥梁救援攻坚抢险力量,强化救援装备、物资的资金投入,大力提升正规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加强抗洪抢险、抗震救灾、火灾扑救、地质灾害等高效实用装备配备。加快推进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装备配备和实用性装备提档升级。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技能培训,开展共训共练,提升第一时间处置险情的实战能力。(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消防救援大队、林草局)

(十六)提高应急救援综合保障能力。推进应急指挥“一张建设,提高指挥决策支撑保障能力。构建全要素通信保障体系,提升公众通信网络防灾抗毁能力和应急服务能力。持续做好预案有效衔接,常态化组织开展实战拉动、桌面推演、避险疏散等专项演练。加强与公路、铁路联动,强化救援队伍、装备快速投送能力。科学调整储备品种规模,加强救灾物资前置代储,有序推动在多灾易灾或交通不便的乡村设置救灾物资储备点,建立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相结合、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集中储备与分散储备相结合的多层次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发改委;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十七)提升灾害应急救助水平。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及时安排资金支持做好受灾群众紧急救助、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等工作。推进全县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实现AB岗全覆盖,规范报灾程序。(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十八)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机制。围绕灾害核查评估目标,逐步建立灾害核查评估标准体系,及时开展灾害现场调查、灾害损失评估等各项工作。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机制,完善灾后恢复重建政策,充分调动地方和受灾群众积极性有序推进灾后恢复重建,支持灾毁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恢复重建。(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减灾委员会办公室;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十九)规范新闻宣传报道。完善灾情信息依法统一发布机制,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后,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发布的有关要求,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和有序管理、正确引导的原则,积极稳妥做好新闻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故意造谣传谣等危害社会的行为。(牵头领导:白秀茜;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文旅局、融媒体中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七、强化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十)加强综合防灾减灾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气象灾害、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领域前瞻性、基础性分析研究,探索开展多灾种及复合链生灾害成因与风险防控机理、复合灾害致灾机理等基础理论与科学问题研究,推进使用先进技术装备。积极推动新型技术装备应用。结合实际积极争取资金加强大跨距高喷消防车、无人机、生命探测仪、多功能滑移救援机械、消防机器人等先进适用装备推广应用与配备。(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气象局、科技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加强专业防灾队伍和基地建设。依托人才援疆、联合共建、交流合作等形式,加强综合减灾、监测预警、灾害防控和应急救援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科普基础设施,推动有条件的科技场馆、科普教育基地等阵地设施及部分学校、乡镇(街道)设置相对集中的防灾减灾科普宣教专区。(牵头领导:艾力·巴拉提、王润景;责任单位:科协、教育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八、坚持社会共建共治共享

(二十二)大力开展公众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以提升基层防灾避险意识和知识技能为重点,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11·9消防日”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全国科普日”、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科技之冬”活动期间开展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教活动和培训。广泛开展“防灾减灾基层行”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防灾减灾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在全社会营造“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氛围。(牵头领导:白秀茜;责任单位: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二十三)深入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路线步骤大力推动“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查社区避难场所、社区环境等重要申报要素,不断提升基层社区应对灾害事故能力。(牵头领导:黄湘鹏;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气象局、消防救援支队、街道)

(二十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补充作用。督促指导保险机构出台本地城乡居民住宅多灾因巨灾保险实施方案,加强宣传,扩大覆盖面,结合实际将困难群体住房纳入多灾因巨灾保险范围,防止因灾返贫、因灾致贫。引导培育专业性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力量,规范社会组织、志愿者、爱心企业参与现场救援、款物捐赠、物资发放、灾后恢复重建。(牵头领导:王润景;责任单位:民政局;配合单位:各保险公司,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


我要纠错
打开手机扫一扫查看
相关信息
 
 
 
 
你的浏览器目前处于缩放状态,页面可能会出现错位现象,建议100%大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