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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浦县机构职能】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4-03-01 19:58   浏览次数:1873次   【字体:

(2024年3月1日更新发布)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单位、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
(三)负责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害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编制和落实信息传输渠道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应急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指挥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早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自治区、地区、县人民政府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单位、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十八)负责洛浦县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执法监察,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查执法;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执法检查;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负责对生产经营单位(非煤矿山单位)执行安全生产监察指令情况进行督查,依法对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生产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予以查封或扣押,并视情节严重依法进行处理。

(十九)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不设内设机构。

三、所属事业单位

洛浦县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自然灾害日常综合监测和灾情综合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全县自然灾害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建设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综合数据库;负责各类自然灾害后趋势判定及灾情跟踪;负责全县灾情速报、数据库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次生中灾害级及监测分析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监测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负责自然灾害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监测预报相关科技项目的实施、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协助上级部门制定全县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综合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全县灾情监视跟踪和较大灾情会商;负责全县自然灾害防治法制宣传教育和科普宣传工作;整合信息发布资源,扩展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增强面向公众预警信息传播能力和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手段和传统方法,加快实现紧急预警信息迅速到人到户,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鑫   联系电话:6623821

(二)洛浦县矿山安全服务保障中心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洛浦县矿山安全、煤田火灾防治及事故救援技术服务保障工作;参与洛浦县矿山安全督导监察、矿山安全事故调查和评估工作;承担洛浦县矿山安全监测、预警技术服务工作;承担洛浦县矿山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王新奎  联系电话:6623821

四、办公时间及地点

(一)办公时间:冬季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15:30-19:30);夏季上午北京时间(10:00-14:00);下午:(16:00-20:00)(不含法定节假日);

(二)办公地点:洛浦县北京路46号党政综合楼7楼708室

五、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联系电话

(一)单位负责人:王晓亮

(二)联系电话:0903-662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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