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人民政府洛浦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2024年洛浦县机构职能】医疗保障局机构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01 19:58   浏览次数:2053次   【字体:

(2024年3月1日更新发布)

一、医疗保障局职责

洛浦县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地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县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实施国家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执行医疗保障制度的法规、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离休人员和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等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洛浦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

2.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承担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落实动态调整机制。

5.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落实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执行上级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参与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6.组织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健全和落实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落实和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指导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地区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医疗保险改革方案,负责实施医疗保险具体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

2.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筹集、预决算、支付和管理,编制上报会计和统计报表,定期对基金收支情况进行分析预测;

3.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采购进行监管;

4.负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维护、异地住院费用中心结算报销、待遇核定等;

5.承办公务员医疗补助、女职工生育津贴及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核销等业务;

6.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服务协议,对定点医药机构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和医疗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定点医药机构费用进行审核结算;

7.负责职工医保关系的接续转移以及个人账户的清退;

8.负责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备案、审核以及结算支付工作;

9.负责职工、城乡居民慢性病门诊资格的审核、录入和年审工作;

10.负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医疗救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

11.开展医保内控管理和风险防控;

12.受理参保单位、参保职工及城乡居民有关医疗保险业务的查询咨询,负责对医保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解释;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承办党务、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各类信息的上传下达,做好来文来电收发、登记、传递、交办、督办、建档和存查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干部教育、后勤保障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和工作计划、总结的起草、拟订工作,负责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医疗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朱伟

办公电话:0903-6681355

三、财务科。负责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负责部门预决算、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业经费的统一管理,拟定并实施有关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

负 责 人:地里白尔

办公电话:0903-6681355


三、办公时间和地点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

                             16:00—20:00

冬季:10:00—14:00

15:30—19:30

办公地点:公共业务行政服务中心9楼

医保经办业务园区行政服务中心大厅1楼

四、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马晓泉

单位联系方式:0903-6681355

你的浏览器目前处于缩放状态,页面可能会出现错位现象,建议100%大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