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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洛浦县机构职能】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责

发布时间:2023-03-01 19:56   浏览次数:2383次   【字体:

(2024年3月1日更新发布)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贯彻执行国
家、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有关法律和规章,贯彻落实质量强洛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 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洛浦 县)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职责范围内综合执法工 作。指导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 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 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后续管理。负责全县纤维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 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较 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安全重 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 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 督抽检、风险监测、检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等工作。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 饮服务经营者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自治区计量制 度,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 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 项、编号、制定和发布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行业标准、企 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令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科技和信息化建设、 新闻宣传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指导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及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实施知识产权激励奖 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实施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定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

(十九)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对接协调党办、政办、县直单位及机关各科室,负责文电、会议、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各类文件的接收、印发、转办、督办,会议、档案、信息、文秘、保密、值班安排、群众工作(12345热线)、办公用品采购、车辆协调、机关卫生、保洁司机管理和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负责人:热孜亚·多来提尼亚孜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二)财务办公室

负责我局经费收支、基建项目的资金支付、工资发放

和审批、训和差旅费报销等财务工作。

负责人:娜则古丽·图尔荪托合提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三)综合科

负责人: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产品质量监管、计量器具监管、反垄断、知识产权、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宏观质量管理、标准化管理工作。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四)食品科

负责人:全县食品安全和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五)药品科

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组织指导权限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及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依职责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负责人:阿布来提·阿布力孜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六)注册登记科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变更、注销,食品许可的登记、变更、延续、注销,特种设备登记、注销、报废、变更。

负责人:热伊麦·艾斯凯尔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七)法规科

监督审核行政执法案件,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普法工作任务。

负责人:张静静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八)杭桂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负责杭桂镇、多鲁镇、阿其克乡、拜什托格拉克乡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肉孜麦麦提·卡地

联系方式:0903-6620979


三、办公时间和地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办公地点:洛浦县杭桂路94号

四、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负责人:李光富

单位联系方式:0903-6620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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