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日更新发布)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地方海事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地区道路运输、城市客运和地方海事发展规划,维护道路运输、地方海事行业平等、公正、信用、有序的竞争秩序。
(二)负责培育和管理全县道路运输市场,对道路客货运输、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站场和物流中心实施行业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客运经济、货运经济、道路运输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经营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和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道路运输行业各种基础数据、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组织开展市场调查和预测,引导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水路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和水路运输市场管理。
(七)负责水路运输现场监督、船舶签证、巡航和安全检查,维护船舶航行、停泊秩序。
(八)负责船员的日常监管,受理、审核船舶检验、船舶登、船舶营运、船舶防污染和水路运输申请。
(九)负责水上水下工程施工行政许可的受理、初审和现场监管,划分航区(线),管理水上交通标识。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县、乡、村级公路路政行政执法、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和道路运输、地方海事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洛浦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主要承担交通运输领域执法工作。
负责人:贺文静 联系电话:0903-6681075
三、办公时间和地点:上午10:00-14:00,下午 16:00-20:00洛浦县行政服务中心10楼1020室。
四、单位负责人和单位联系方式:
张建 0903---6681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