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2022年共到位资金62756.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977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44743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234万元、以工代赈资金3568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226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860万元,其他涉农统筹整合资金5992.42万元,县级安排资金133万元。
洛浦县2022年整合各类资金53204.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6751万元,自治区资金6454 万元。安排项目个数53个,其中:畜牧生产安排项目9个,安排资金14736.3万元;农业生产安排项目11个,安排资金6207.72 万元;农田建设安排项目7个,安排资金8171.99万元;水利发展安排项目5个,安排资金2791.05 万元;农村环境整治安排项目16个,安排资金15963.65 万元;农村道路建设安排项目3个,安排资金4671.72 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安排项目1个,安排资金272.24万元;乡村旅游安排项目1个,安排资金390万元。
截至11月30日,已完工57个,在建4个;已支付49697.78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支出42340.3万元,中央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支出1180.85万元,中央以工代赈任务资金支出3382.14万元,中央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资金任务186.14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支出2096万元,自治区以工代赈任务资金支出512.3万元。
本次公示公告工作在洛浦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请各乡镇、部门,以及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界监督。
详见附件1:洛浦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县级监督举报电话:0903-6622322
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洛浦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