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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计表(1-8月)

发布时间:2020-09-08 19:23   浏览次数:5383次   【字体:

和田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统计表(1-8月)
序号 被处罚单位 项目名称 违法行为 建设 地点 法律适用 承办人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 罚没执行情况 是否改正;后督察情况 是否陈述申辩
整改内容及时限 下达时间/编号 金额 (万元) 下达时间/编号 金额 (万元)
1 和田市多斯拉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市多斯拉畜牧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未批先建 吐沙拉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陈** 2020年4月23日和市环罚告字〔 2020 〕 03 0.7 2020年4月24日和市环罚字[ 2020] 03号 0.7 自觉执行
2 买买提尼**搅拌站 买买提尼**买提搅拌站 未批先建 吐沙拉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陈** 2020年5月3日和市环罚告字〔 2020 〕 06 0.4 2020年4月28日和市环罚字[ 2020] 06号 0.4 自觉执行
3 和田市惠惠豆制品厂 和田市惠惠豆制品厂扶贫建设项目 未做任何防渗措施 拉斯奎镇托万阔恰村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七款 陈** 该厂在防渗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前立刻停止生产废水直排,采用天然气进行生产加热工艺,在未接通下水管网前将生产废水采用抽水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统一进行处理 2020年5月3日和市环罚告字〔 2020 〕 01 2 2020年5月7日和市环罚字[ 2020] 07号 2 自觉执行
4 和田市石榴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和田市石榴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综合楼项目 未批先建 和田地区和田市浙江工业园区杭州大道1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 陈** 责令该公司对综合楼项目进行报备 2020年5月21日和市环罚告字〔 2020 〕 08 5 2020年5月24日和市环罚字[ 2020] 08号 5 自觉执行
5 和田玉泉水务责任有限公司 和田市城西污水处理厂 环保配套设施不健全 拉斯奎镇其盖布隆村314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陈** 7月底前,完成提标改造 2020年5月26日和市环罚告字〔 2020 〕 10 30 2020年6月3日和市环罚字[ 2020]10号 30 自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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