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更新发布)
洛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洛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一)承办县人民政府的各项工作;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承办县人民政府向地区行署报告、请示的文稿起草工作,以及地委、行署及县委转由县人民政府办理的事项及反馈工作。
(三)承办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请示、报告的办理、送审和报批工作。
(四)负责县人民政府文电处理和日常工作;起草、送审、印发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为县人民政府领导的讲话提供文稿资料。
(五)负责县人民政府各类会议的会务、记录、翻译、会议纪要整理工作;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负责县人民政府领导交待、安排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县人民政府事项的督办、检查、反馈工作;根据县人民政府领导的指示或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部门执行县人民政府决定、指示、文件的情况。
(七)负责县人民政府机关及办公室的值班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来电、来访,并将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迅速向县人民政府领导报告。
(八)根据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县人民政府领导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收集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等工作。
(九)负责由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和答复工作。
(十)负责上级机关文件材料、信函、报刊、电报的收发传递和保密工作;负责本级机关文件材料、信函、电报等的收发、印制、清退、归档、提供利用、保密和办公自动化工作。
(十一)承担县专家顾问团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专家顾问开展调研和决策研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十二)统筹信访事项督查工作,负责上级非接待场所有关人员信访事项督查督办工作;统计、分析研判信访形势,及时报送信访信息和紧急重大信访信息;做好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预防、排查、化解和处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访,维护信访秩序;负责全县信访基础业务培训,加强信访业务规范化建设。
(十三)负责对来本县访问的国宾、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涉侨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拟订涉国际问题和事件对外表态口径;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对外宣传;负责上级部门安排境外记者采访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四)办理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领导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室
办理文电收发运转,负责政府党组会议、政府常务会、政府全体会、各种专题会议有关材料的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自治区、地区领导重要批示转办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李天平 联系电话:0903-6623241
(二)政策法规室
负责收集、整理、编发有关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信息资料,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做好法治政府工作。
负责人:奥布力玉荪·奥布力艾散 联系电话:0903-6622366
(三)行政财务室
负责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的管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永周 联系电话:0903-6622366
(四)督查室
负责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政府全体会议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政府领导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负责人:李天平 联系电话:0903-6622366
(五)保密室
负责政府办公室保密文件传阅、登记、销毁等工作。
联系电话:0903-6623241
办公室负责人:政府办公室主任 胡琦
联系电话:0903-6622366
三、洛浦县政府办公室下设事业单位机构
(一)洛浦县电子政务服务中心(洛浦县人民政府网)。
负责电子公文设备监管,以及政务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
负责人:李天平 联系电话:0903-6622366
(二)洛浦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县委、县政府大型会议后勤保障,县委、县政府办公区域公共设施维修保养,公车管理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负责人:陈枫 联系电话:0903-6622366
(三)洛浦县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会务活动服务、食宿安排,行政服务中心干部职工伙食保障。
负责人:左向阳 联系电话:0903-6626716
办公时间:夏季10:00至14:00,16:00至20:00。冬季10:00至14:00,15:30至19:30
办公地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