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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日期:2025-02-11 11:19  浏览次数:35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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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初以来,交通运输局围绕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普法教育力度,加大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深入推进法治交通建设,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学习,提升法治思维

为进一步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将学法考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洛浦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业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计划表》,坚持每月集中学习制度,落实普法责任制,通过线上学习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民法典》等行业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集中学习11次,开展专题培训2次。

(二)开展行政执法与协调监督情况

1.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交通运输局严格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公示办法》(2023),两个人以上执法。执法人员执法过程中必须带好执法证,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主动亮明身份,并按规定出具执法文字,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保证执法工作的事中规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在推动事后公示方面,主要是按时主动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执法案件结果在行权平台进行公示了119件行政处罚(两个平台公示:1.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的“信用交通”平台。2.地区发改委的“信用和田”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2023),一是文字记录方面。严格按照上级关于交通运输执法文书标准和要求,以行政处罚案件、行政许可案卷文书形式记录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的全过程,执法文书做到规范化。执法案卷完成后由专人负责归档管理。二是动态记录方面,通过执法记录仪等电子设备对日常巡查、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在每次执法工作结束后,落实专人及时将执法记录设备记录的声资料进行备份,取保资料安全,并定期进行核查。

3.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保障行政决策的合法性,有效降低行政活动中的法律风险,交通运输局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2023)在行政处罚、工程合同签订、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方面,为交通运输局提供了行政决策,有效降低了决策风险,提高了决策质量。

4.开展各类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维护秩序与安全。组织开展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两客一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百日行动、超限超载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维护交通运输行业平稳有序。交通运输局共开展检查180余次,检查企业110家。交通运输局定期指派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对我县辖区内各类运输企业,开展检查工作,2024年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坚持每周不少于4天深入交通运输企业、农村公路,对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工作进行督导指导,查出隐患查出隐患385处,整改385处,整改率100%;今年以来,联合交警等部门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22次,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车辆2380辆,查处违法违规车辆15辆。今年年初以来全县共办结119件行政处罚案件,处罚金额23.36万元。

(三)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行政调解工作有关要求,交通运输局为确保行政调解工作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特成立交通运输局行政调解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形成了局党组书记亲自抓、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格局。制定年初工作计划、实施方案、行政调解制度、局领导接待日制度、法律咨询制度、调解人员奖惩制度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流程,调整程序,调解规则落实好。截至目前,没有行政调解案件。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业法律法规学习不够。主要体现在学法用法不专业、不系统,对本行业本部门所需法律学习不够,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不足;

二是因各种原因,单位未聘请法律顾问。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强化重点领域执法培训力度。重点加强道路运输、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专业培训、专题讲座、案例教育等方式,努力提升执法人员实务操作能力。

(二)下一步计划给县领导打解决法律顾问经费有关报告努力争取资金,在洛浦县范围内聘请当地有经验的法律顾问,帮助交通运输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在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时提出中肯的建设性意见。

 

 

洛浦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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