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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5-01-24 15:37  浏览次数:417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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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洛浦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2024年,洛浦县水利局向社会主动公开政府文件信息32条,即《洛浦县灌溉用水管理办法》、《三项责任》、《洛浦县末级渠系水费收缴和使用管理制度(试行)》、《洛浦县2024年灌溉用水定额评价报告》。通过洛浦县农村饮水和水源地安全服务站”微信公众服务号共发布《和田地区2024年农村供水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培训班在洛浦县举办》《洛浦县水利局有序推进洛浦县东、西片区供水保障工程(四期)项目》等信息14条,水资源费征收通知书3条,水资源费征收决定书3条,强制执行催告通知书6条,裁量基准1条,免于行政强制清单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以来,洛浦县水利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4年,县水利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上报、审核、发布各类信息。对政策性文件中起草以及解读过程中,要求每一条信息都有依据、有支撑。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县委、县政府的指导下对本单位已公开信息,差缺补漏,提高信息质量,限时整改。“洛浦县农村饮水和水源地安全服务站”微信公众服务号于2022年10月27日注册(微信号:gh-7e36362d3d43),主要发布饮水安全相关政策、通知、通告,宣传冬季防冻措施等饮水安全相关服务,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

按照《关于严格落实政务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平台信息发布“三审”制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县水利工作实际,不断完善了《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了信息发布工作遵循的“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三审”制,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规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2024年县水利局未出现泄漏群众隐私、重大表述错误和信息泄密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本年

度办

理结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在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二是互动交流功能薄弱,部分公众对网站互动功能失去信心,不愿再通过该渠道参与水利工作监督与交流。

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的学习,增强工作人员政务主动公开意识,提高干部对政府信息的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安排专人负责在24小时内初步回应公众反馈的问题和建议,48小时内给出具体解决方案。建立公众反馈处理台帐,对每一条反馈的处理过程和结果进行记录,提高公众参与度与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我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洛浦县水利局

202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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