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疆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细化落实《洛浦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对洛浦镇等9个乡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做出具体安排,特编制洛浦镇等9个乡镇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为凝聚共识,提高规划科学性、实施性,现就规划内容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示期30日。
二、公示方式:县政府门户网站、各乡、镇政府驻地公告栏。
三、意见反馈:公示期间,可将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投递至洛浦县自然资源局,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洛浦县XX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新疆和田地区洛浦县北京西路26号,洛浦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
联系电话:0903-7887305
邮政编码:848200;
电子邮箱:luopuxian653224@163.com。
五、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规划》涉及保密内容不予公示;本次征求意见稿内容为《规划》公示稿,《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成果为准。
附:洛浦县等9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欢迎您为《规划》建言献策!
洛浦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附件:
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
洛浦县恰尔巴格镇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