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相关文件及自治区党委、和田地委、洛浦县委相关工作要求,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确保洛浦县2024-2025学年学前、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完成,特制定洛浦县2024-2025学年招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落实好洛浦县2024-2025学年招生工作,现成立洛浦县2024-2025学年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协调、实施和督促指导工作。
组 长:布阿力·伊敏 政府副县长、招生委员会主任
副组长:赵 华 教育局党组书记、招生委员会副主任
成 员:王 勇 洛浦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刘志文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许万江 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段新征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唐 利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马红岭 教育局党组成员、教研室主任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村(社区)(第一)书记(主任)
各级各类学校党(总)支部书记、校(园)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具体负责招生入学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党组书记赵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教育局局长许万江同志兼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幼儿园、中小学党组织书记组成。
工作职责:宣传部负责招生政策及其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纪委监委负责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查处招生工作中的违纪违规问题。教育局负责招生工作的正常开展及实施,并指导学校做好相关工作。网信办做好网上各类舆情监测和管控。公安局负责户籍审核、提供适龄儿童、少年数据信息,维护招生期间社会稳定。各幼儿园、中小学要严格执行招生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招生计划,提前准备好学生正常就学设施设备;按照招生工作时间及任务安排要求,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各级各类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笔试、面试、面谈、附加其他任何条件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学生入学。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小产权房、商务类公寓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购买房产等业主适龄子女入学,如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域内无其他房产,且房产所在学区有空余学位,安排在该学区入学;如其房产所在学区无空余学位,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写字楼、仓库、车库、商铺等非住宅房,不作为学区对口入学依据)。
(二)招生全程透明化。招生政策、招生工作流程全部公开,招生过程纪检人员全程参与,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严控“大班额”。各学校不得擅自扩大班额,出现“大班额”。若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或无法满足学位需求时,由教育局协调在相邻片区就近安排入学。
(四)报名入学便利。进一步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遵循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
(五)规范学生管理。每一学段内升级实行直升式,不得留级,学生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自治区中(小)学生守则或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学校要与家庭、社会配合进行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
(六)招生片区适时调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为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片区划分的稳定性,在保持招生片区相对稳定的基础上,结合洛浦县学校布局、生源实际和学校学位供给情况,适度调整片区划分范围。
三、招生年龄及范围
(一)幼儿园入学年龄及范围。幼儿园入学年龄为年满3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学龄儿童、辖区内常住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
(二)小学入学年龄及范围。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少年、辖区内常住适龄儿童、少年及随迁子女。
(三)初中入学范围。初中七年级招生范围为县域内2024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辖区内2024年小学应届毕业的随迁子女。
四、确保应入进入
(一)入学年龄“两个一致”。小学(幼儿园)入学年龄原则上要满足同县域内小学(幼儿园)入学年龄保持一致,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入学年龄保持一致的基本要求。
(二)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教育局和学校要将招生入学和控辍保学工作同安排、同部署,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坚决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
(三)统筹保障特殊群体入学。一是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实现零障碍入学。二是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积极创造条件,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三是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贯彻落实好国家、自治区、地区等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妥善解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以及其他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入学问题,遵照就近就便原则,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子女平等入学。
五、招生服务片区
(一)县城幼儿园招生范围。结合洛浦县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合并事宜,秉持片区划分合理公正原则,县城幼儿园招生服务片区具体如下。
1.洛浦县第一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团结社区(原团结社区)、英巴扎社区。
2.洛浦县第二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民乐社区(原民乐社区)、安居社区、库拉买里社区;洛浦镇阿亚克恰帕勒村、洛浦镇喀拉都外村、洛浦镇欧吐拉博什坎村、洛浦镇幸福村。
3.洛浦县第三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康乐社区(原依格孜艾日克社区、喀赞巴格社区)、玉泉社区(原安江巴格社区);洛浦镇阿恰勒村、洛浦镇博什坎村、洛浦镇库尔干村、洛浦镇塔盘村。
4.洛浦县第四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民乐社区(原博斯坦社区)、大巴扎社区;洛浦镇巴什恰帕勒村、洛浦镇加依铁热克村。
5.洛浦县第五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团结社区(原英巴格社区);洛浦镇多鲁吐格曼贝希村。
6.洛浦县第七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英买里社区;洛浦镇恰帕勒兰干村。
7.洛浦县和佳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和佳社区(世纪新城小区除外)、喀勒尕其巴格社区、玉泉社区(原夏玛里巴格社区)。
8.洛浦县北京幼儿园招生片区:县城古里巴格社区、和佳社区世纪新城小区;洛浦镇布拉克曲凯村、洛浦镇英巴扎村、洛浦镇和顺新村、洛浦镇东方红新村、洛浦镇多外特村、洛浦镇克尔喀什村。
9.工业园区幸福家园幼儿园:招收北京工业园区内学前教育阶段适龄儿童。
(二)县城小学招生范围。结合洛浦县城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合并事宜,秉持片区划分合理公正原则,县城小学招生服务片区具体如下。
1.洛浦县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古里巴格社区、玉泉社区(原安江巴格社区、夏玛里巴格社区)、大巴扎社区、康乐社区(原喀赞巴格社区、依格孜艾日克社区),儿童福利院及随迁子女。
2.洛浦县第二小学:招生片区:喀勒尕其巴格社区、英买里社区、团结社区(原英巴格社区、团结社区)、英巴扎社区、和佳社区。
3.洛浦县第三小学:本学年不招收一年级新生。
4.洛浦县第四小学招生片区:安居社区、民乐社区(原博斯坦社区、民乐社区)、库拉买里社区。
(三)初中招生范围
1.洛浦县第二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区域:洛浦县第一小学毕业生、洛浦县第二小学毕业生、洛浦县第四小学毕业生。
2.洛浦县第三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分校小学毕业生,布亚乡中心小学毕业生。
3.洛浦县第五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阿其克乡一贯制学校毕业生,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小学毕业生,纳瓦乡中心小学毕业生,山普鲁镇一贯制学校毕业生,第五小学毕业生。
4.杭桂镇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杭桂镇中心小学就近毕业生。
5.杭桂镇第一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区域:本校小学部毕业生,杭桂镇中心小学就近毕业生。
6.恰尔巴格镇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分校毕业生,恰尔巴格镇第一一贯制学校毕业生。
7.恰尔巴格镇第二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区域:招收本校小学部毕业生,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分校就近毕业生。
8.多鲁镇第一中学七年级招生区域:招收多鲁镇中心小学毕业生。
9.山普鲁镇第二中学七年招生区域:山普鲁镇中心小学就近分校毕业生。
10.洛浦镇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七年级招生区域:本校小学部毕业生、洛浦镇中心小学毕业生。
(四)乡镇小学、幼儿园招生纪律及范围
1.招生纪律
(1)根据“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合理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入学。原则上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在本乡镇学校就读,若因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户籍所在乡镇外务工等,相应学校须进行招收并合理安排入学。
(2)辖区内的随迁子女等适龄儿童、少年,需简化入学流程,就近安排入学,并进行混合编班,享受同等政策。
(3)各乡镇幼儿园、小学要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合理调配教学资源,稳步向优质均衡过渡发展,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4)各幼儿园、小学的招生范围确定后,要及时向教育局报告备案,并保持一定期限内的稳定。确需调整的,要同区域内的其他同一学段学校及报教育局共同研究决定。
2.乡镇小学招生范围
(1)阿其克乡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阿其克乡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2)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3)布亚乡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布亚乡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4)洛浦县第五小学招生片区:洛浦县第六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5)多鲁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多鲁镇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6)杭桂镇第一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本学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7)杭桂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杭桂镇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8)洛浦镇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招收大班毕业生。
(9)洛浦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招收大班毕业生。
(10)纳瓦乡中心小学招生片区:纳瓦乡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11)恰尔巴格镇第二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本学年不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
(12)恰尔巴格镇第一一贯制学校招生片区: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招收大班毕业生。
(13)恰尔巴格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根据学生居住地,就近招收大班毕业生。
(14)山普鲁镇中心小学招生片区:山普鲁镇中心幼儿园大班毕业生。
3.乡镇幼儿园招生范围
乡镇幼儿园布局调整及开设情况根据《洛浦县幼儿园布局调整规划(2024-2025学年)》执行。
(1)阿其克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阿其克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2)拜什托格拉克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拜什托格拉克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3)布亚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布亚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4)多鲁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多鲁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5)杭桂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杭桂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6)纳瓦乡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纳瓦乡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7)恰尔巴格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恰尔巴格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8)山普鲁镇中心幼儿园招生片区:山普鲁镇辖区内居住适龄儿童。
招生服务热线:0903-6625692
张国鑫 18628602209
如则托合提·托乎提尼亚孜 13070078793
监督举报电话:0903-6623237
南亚明 17726733687
洛浦县招生委员会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