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昆冈化工园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
2、规划地点:昆冈化工园区位于洛浦县东南部,喀和高速、和若铁路与315国道南侧,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南侧,阿其克河东南方向,距离洛浦县中心约20公里。
3、规划范围:本次规划为昆冈化工园区,规划面积为333.4523公顷(5001.78亩),规划范围东至经六路,西至经一路,南至纬八路,北至纬六路、纬七路。
4、园区定位:依托有色金属产业园发展以精细化工、新能源+绿色化工为主,资源利用为补充产业,逐步形成资源加工、加工制造、废物综合利用的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5、规划期限:本次总体规划规划期限为2024年~2035年,其中:规划基期年为2023年,近期2024~2027年,远期2028~2035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注意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就昆冈化工园区总体规划实施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征求公众及周边单位团体的意见,主要征求公众对昆冈化工园区规划实施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受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公众可以针对以下事项提出意见: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交通现状、昆冈化工园区开发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以及应采取的相应环保措施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
单位名称:昆冈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昆冈化工园区
联系人:陈鹏
联系电话:0903-6622331
四、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新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559号
联系人:哲海涛
联系电话:0991-7987541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昆冈化工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