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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情况公示公告

日期:2023-12-26 17:46  浏览次数:141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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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乡村振兴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情况公示公告


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24年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由洛浦县乡村振兴局实施2个,涉及资金3980万元,分别是洛浦县2024年项目管理费80万元、洛浦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39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洛浦县2024年项目管理费

1.实施地点:洛浦县

2.建设内容:按照衔接资金项目管理费使用要求列支,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的前期设计、项目评审、项目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保障衔接资金项目运行管理。

3.资金来源80万元,全部申请衔接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1月一12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人:李雪豹

6.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费主要为乡村振兴项目的前期设计、项目评审、项目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支出,保障衔接资金项目规范运行,制度化管理

二、洛浦县2024年小额贷款贴息项目

1.实施地点:洛浦县

2.建设内容:用于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户、三类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申请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

3.贴息标准:财政资金对贷款全额贴息,按照承贷金融机构以市场报价利率,贷款利率可根据贷款户信用评级、还款能力、贷款成本等因素适当浮动,贷款利率在贷款合同期内保持不变。保持过渡期内政策力度总体稳定。

4.资金来源:3900万元,全部申请衔接资金。

5.实施期限:2024年1月一12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乡村振兴局、农业银行洛浦县支行、洛浦县农村信用联社   责任人:李雪豹、殷雯静、刘国祥

7.绩效目标:全面发挥金融政策在我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取得好的成果,并最大程度的满足建档立卡脱贫人口户、三类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脱贫不稳定户)在发展产业中对资金的需求,充分发挥金融政策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已脱贫户及三类户通过发展产业增收、创业致富的能力。

县级监督电话:0903-662232

全国监督电话:12317             

 

 

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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