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持续深化对《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发〔2021〕3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厅字〔2019〕28号)等相关文件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在地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创建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系统各项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政府机关建设取得新进展。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强化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提升履职能力。一是抓“关键少数”。局党组班子率先垂范,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先后组织学习了《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规定篇目,专题学习了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中省市县各项部署,提高履职能力。二是抓谋划安排。制定印发了《2023年洛浦县应急管理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工作任务,夯实了工作责任,从学法对象、学法内容、学法方式等方面对学法提出具体要求。三是抓全员覆盖。将宪法、新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培训学习列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每期干部培训至少安排一次法治专题学习。深化“法律六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开展法治进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企业创建、国家宪法日等法治宣传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与依法行政统一起来,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根据法治政府精神整体任务要求,组建了由局党组书记任主任、副局长任副主任的县应急管理局全面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夯实了明确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多次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贯彻意见。各股室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局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解决存在问题。根据《中共洛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了《洛浦县应急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和相关制度,分解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点任务,以此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教育宣传企业尊法。四是强化督察考核。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年度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法律法规督导办公室,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全面督查,对存在问题,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推行政府机关部门应急管理局权力清单,促进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履职。按照国务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地、县两级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划转事项目录,梳理完善目录,对划转事项进行了调整。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原则,完善公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权责清单。二是推行“一窗受理”。以企业行政审批准入和施工项目建设“三同时”两大领域为重点,对政务大厅应急管理窗口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综合窗口”服务模式,实现了让基层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甚至“零跑腿”。三是加快线上“一网办”和线下“只进一门”。推进政务服务网服务窗口自建网上办事系统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基层群众、企业办事“一次认证、全网通行”。四是完善“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半、一次办”清单,实现了“最多跑一次”清单,100%以上事项一次办结。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政府权力责任清单制度,对国务院、自治区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令条例规范性文件要求,清理了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避免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的过度干预。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三、坚持服务大局,切实提高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质量
(一)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严把“制发”入口。严格按照洛浦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下发审批规定,扎实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全年共审核以县安委会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类文件12份。
(二)加大备案审查力度,落实“备案”审查。已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印发之日起15日内,向洛浦县政府办公室和地区应急管理局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
(三)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严格“清理”出口。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配套制度建设落实文件制定备案规定。我局严格按照洛浦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的要求,规范性文件出台前进行法律论证,出台后进行备案审查和评估,对提出的审查意见及时纠正,严格执行备案审查工作,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在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向政府法制办备案。同时对局文件进行了规范性清理,使文件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主体合法。截止2023年10月,我局暂未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
对近5年内出台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涉及“放管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到期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并向社会公开,有效维护了国家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四、完善决策机制,健全政府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完善应急管理局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凡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党组办公会或成员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二)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一是进一步完善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有关制度和程序规定,我局在现有的依法行政制度基础上,进一步补充完善了《洛浦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项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和《洛浦县应急管理局“三重一大”决策后评估制度》,其中,较大金额的经济处罚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执法行为均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范畴,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二是坚持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审批项目集体讨论,定期组织召开案件讨论分析会、行政审批会,做到不上会不审批,不形成会议纪要或案件集体讨论记录不审批;三是建立完善审查监督机制,要求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上会前必先经过局领导合法性审核审批。严格执行依法行政“三项制度”同时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执行对违法事实、法律依据、处罚金额法条适用更加准确。四是推行国家、自治区安全生产移动执法APP从执法监管对象、法规文库、执法队伍、计划管理、执法任务、声和审批实现手机一体化录入,实现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一站式流程操作。大大简化以往书面纸质版执法操作,更加便捷、精准。
五、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抓主体,依法清理公示全市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信息。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目录均已在地区行署、县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示。
(二)抓制度,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应急管理局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六、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加强法治教育培训。一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加强组织领导工作的同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学习党组学习计划、形成了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全局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二是积极组织并参与5月28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宣传月,《和田地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体宣传》宣贯培训学习等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向群众、企业职工发放宣传资料52000余份;三是为提高普法、行政执法水平,开展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农村基层干部、道路交通、消防、非煤、危化、工贸等行业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8场次,参加培训人数达5000余人次;统一编印安全生产生产宣传单6万份,深入厂矿企业宣传普及《民法典》6场,发放“普及法律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和田”挂历300份;民法典宣传册230余份;预防一氧化碳中毒知识手册650余册,发放到各乡镇(街办);四是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筹备每年六月份的全国第22个“全国安全生产教育月”“安全生产宣传五进”活动,以传播安全知识,营造安全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五是通过线上洛浦电视台、广播、融媒体、斗音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防震减灾法》《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法》《消防法》宣传普及。
(二)注重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监管企业执法服务工作。组织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化解活动,开通安全生产事故举报奖励举报电话等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推行“阳光信访”。引导群众依法上访,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全程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和完善交通肇事、安全生产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最大限度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应急管理局与县法院联系对接机制,建立诉前调解对接机制,提前介入化解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和法院办案压力。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全年累计行政处罚企业7家,停业整改7家,收缴安全生产处罚金8.6万元。确保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为我县的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进行案卷评查,对2023年行政处罚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共抽查了行政处罚案卷7件,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
(二)认真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审理、结案等程序,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互动联动机制,提高案件办理效果。今年以来我局无行政诉讼案件和行政复议案件。
(三)完善纠错问题机制。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纠正“四风”工作内容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单位或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对安全监管执法培训制度化、系
统化、科学化还有待加强;二是部分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及业务学习不够,未做到学以致用,导致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高;三是在执法过程中适用法律法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八、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施依法、科学和民主决策,使全局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职责行使行政执法。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并落实执法责任制度,对超越权限、违反程序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执法者的责任。
2.抓住关键,强化措施,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要针对我局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各项制度。
3.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确保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强化执法为民观念,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行政执法队伍。
4.加快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的行为,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中影响执法公正的问题;要继续深化行政许可改革工作,创新和完善实施行政许可运行机制,减少许可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制建设。
5.将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寻找差距,弥补不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法治机构和专业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加快推进县综合执法机构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督导检查,下大力气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努力推动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洛浦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