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5年04月04日 星期五

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2023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19:23  浏览次数:923 打印

【字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结合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编制本报告,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实行单位领导、工作机构、信息员三级审查复核制度。截至2023年底,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主动公开了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各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本年度未出现公布虚假信息、不完整信息以及危及社会安全信息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情况研究分解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任务,确定责任部门,细化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期限和完成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按照计划有序推进。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审查机制、发布机制、动态调整机制,并按照公开权限做好相关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工作。建立全系统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通过学习培训、专题讲座、组织测试等形式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作为分局目前无独立已建、在建门户网站等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在政府公开信息过程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由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统一在和田政府信息网予以公开,日常工作信息统一在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建设的《和田环保》公众号上予以公开,其余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职责、内设机构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各季度“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情况、行政处罚案件处理情况、环境空气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均在洛浦县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开。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建设情况为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具体组织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相关业务科室也明确了责任人,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前审查、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等工作制度,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实现了组织保障有力、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渠道完善、工作制度健全的目标,有效提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程度,有力推进机关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本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内容规范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及公开的时效性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信息员培训,及时公开产生的信息内容,提高信息公开时效性。二是规范公开程序,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公开内容。三是健全公开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和田地区生态环境局洛浦县分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我要纠错
打开手机扫一扫查看
相关信息
 
 
 
 
你的浏览器目前处于缩放状态,页面可能会出现错位现象,建议100%大小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