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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6 19:11  浏览次数:84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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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共计主动公开信息131条。其中,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00条;财务预决算、财政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三公”经费信息3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依法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已按期予以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积极建立完善的公开机制,明确了各股室的职责和分工,加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本年度我们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加以改进,按照县政府要求,积极整改未公开到位信息,严格进行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排查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本年度,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要求对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实行调整,把信息繁杂多余的栏目进行调整合并,优化版面设计,充实专栏内容,参照优秀县区整理行政权力运行栏目,规范发布权责清单,按照要求把行政权力运行结果重新调整,删去不必要信息,方便群众阅览。

(五)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积极召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对今年以来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总结以及下一阶段的任务布置,优化信息发布数量和质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自查整改,同时,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贯彻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421.6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出台的政策文件没有及时进行解读工作,且解读质量有待提升。

2.档案资料管理不够系统。个别股室不够重视对公开资料的积累和归档管理,公开内容不齐全,忽视图片资料收集工作。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通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把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培训会内容传达到股室负责人,积极学习解读文件的要求、解读模块、优秀县区解读文件,对于复杂内容利用表格呈现,确保在文件发布后及时同步上传高质量解读内容,真正做到民有所盼、政有所为。

2.规范档案管理流程在档案管理流程方面,建立规范的审核、归档流程,制定明确的记录和保管标准,确保档案资料的规范归档和保管。针对档案管理人员素质问题,通过培训、考评等方式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意识、能力和素质,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规范操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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