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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5:53  浏览次数:247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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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洛政办函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浦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洛浦县洛浦镇加依铁热克路22号洛浦镇人民政府三楼301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联系电话:0903- 6622636;邮编848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洛浦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条。公开内容涉及财政资金、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等多方面工作,其中应急管理12条、其他信息6条,均能做到及时发布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坚持信息公开透明原则,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办理、答复等环节,确保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2023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洛浦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明确1名班子领导具体分管,党政办负责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负责协助提供相关业务资料。同时按照《洛浦镇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做到“先审签、后公开”,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保障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向公众传递。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强化政务公开专区和各村政务公开专栏作用。一是在镇为民服务中心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合理调整窗口布局,配套办公电脑、打印机、专栏文化墙等设施设备;设置公开查阅栏,将办事指南、企业和个人政策查询事项和便民热线电话等,以二维码形式张贴上墙,实现一扫尽知、一“码”告知,让群众动动手指头便能及时了解有关事项政策措施,提高查询办事效率。二是在25村设置村务公开公示栏,精心打造沟西村政务公开村级示范点,聚焦群众关心的社会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财务开支等内容进行公示公开,确保公开事项精准无误、阳光透明。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政府信息公开考核、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制度,规范管理政务公开发布信息。

二是加强培训交流。分管领导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围绕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详细讲解,各部门互相交流学习经验,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增强依法依规公开意识。

三是落实问题整改。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对于县信息中心反馈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确保考核不失分。落实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有些部门重视程度不够,提供信息质量和效率低,导致发布栏目不能按要求及时快速的更新。

二是内容广度深度不够。存在群众关心的没有有效公开现象,注重结果公开,有时忽略了过程公开,信息针对性不强。

三是宣传力度还不够。部分村居群众对政府信息的公开渠道、操作方式还不够清楚。

改进措施:

(一)加强业务人员培训。通过组织专题培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提升信息员综合素质,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扩大公开覆盖面。对各项栏目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力争凡能够公开的信息,全部予以公开,对群众关注的民生热点问题按规定全部公开。

(三)提高信息公开知晓度。通过村广播、微信群等方式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信息公开平台知晓度,提升群众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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