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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什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5:49  浏览次数:103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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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洛政办函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拜什托格拉克乡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洛浦县拜什托格拉克乡致富路36号人民政府二楼208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联系电话:0903- 6688008;邮编848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切实提高主动公开率,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3年度主动公开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信息883条,标准化规范化领域发布信息39条。主动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信息12条,其他信息27条。及时公开我乡财政预决算,要求政务公开试点村居按季度上报村务信息以供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1月至12月,本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办理0件,因依申请公开而申请行政复议案件0件,提起行政诉讼案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规范本镇政府信息公开操作。落实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和保密安全制度,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同时做好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依法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另外根据要求避免出现表述性错误和敏感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府政务公开网站第一公开平台的作用,按照上级部署及时调整和优化政务公开目录,加强法定公开内容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发布,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建设线下政务公开专区,通过线上线下优势互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合发展。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镇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协调监督等工作。严格问题整改,围绕第三方评估反馈问题,及时有效整改并反馈整改情况,从反馈问题中总结经验,从源头上减少和避免问题的产生,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本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公开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不断改进和提升,取得了一些公开成效,但同时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政策解读主要以文字解读为主,解读方式和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和深入。二是政务公开业人员储备不足。

(二)改进措施。一是将政策解读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对本级政府文件的解读力度,创新解读的形式,从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创新举措、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更加深入浅出的解读,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二是严格AB岗的设置和执行,集中培训和单独培训相结合,确保新进人员业务能力达到公开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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