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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桂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5:41  浏览次数:171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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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洛政办函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桂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洛浦县杭桂镇卡热库坦路18号杭桂镇人民政府二楼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联系电话:0903-6692052;邮编84820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镇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公开惠民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财务支出等本年度重点工作信息,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做到公开及时、内容真实、信息同源,让群众“零距离”地感受政府决策为民、发展为民、管理为民、服务为民的理念。本年度,我镇法定公开信息5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杭桂镇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学习,熟读指南,认真落实指南中依申请公开各项要求。本年度我镇共受理0件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责任,专人有专责。明确一名业务员专人负责信息发布账号的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公开职责。二是健全审查发布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内容审核和保密性审查,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制度。按照“信息稿件编辑人员初审、分管负责人复审、主要负责人终审”的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化,同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整合政务服务场所,将政务公开专区设置在为民服务中心大楼内,配套多台电脑、政务公开专栏资料架等设施设备,并将企业和个人高频政策查询事项和便民热线电话、依申请公开流程等,以二维码形式张贴上墙,提高群众查询办事效率,同时与为民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窗口相融合,方便群众集中快捷地进行政务公开和服务信息查询。

(五)监督保障

杭桂镇积极参加县级召开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学习,并针对省、市、县及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形式多样《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并通过全体镇干部大会,带领全体干部学习政务公开要点及保密常识。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缺乏灵活性、创新性,需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多样化。二是政策解读过于单一,缺少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三是利用基层政务公开专区阵地开展政策咨询宣传力度不够。

(二)改进措施

一是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规范化公开信息,根据人员岗位变动做好动态调整,拓宽公开方式,设立固定公开栏和活动公开栏。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丰富信息公开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公开形式。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创新力度,针对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政策文件,努力做到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100%解读公开,做到政策解读与配套文件同步部署、同步公开。三是开展政策宣传活动。定期在政务公开专区阵地开展政策宣传活动,拉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并安排专业人员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惠农惠民政策进行解读。不断增强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知晓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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