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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普鲁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5:40  浏览次数:1253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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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洛政办函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普鲁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地址:洛浦县山普鲁镇先拜巴扎村文化路100号山普鲁镇人民政府二楼2-114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夏季:10:00-14:00,16:00-20:00;联系电话:0903-6696034;邮编848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山普鲁镇坚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重点关切问题,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及时公开政府各类信息。

经统计,2023年我镇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6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12条,其他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山普鲁镇修改完善指南内容,在网站上提供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制度、表格下载等服务。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规范运行机制,促进政务公开平稳有序开展。在镇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下,镇党政办为牵头单位,各部门、单位负责协助,确保了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安全性。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管理体制。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了解各单位、部门工作动态,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监督的同时,完善自我管理,注重重点领域公开,加强重点公开栏目内容丰富完整。三是严守信息发布“三审”程序。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落实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镇按县政府办要求对公开平台目录进行统一调整。按照上级要求,完善规整公开栏目,统一公开栏目类型,重新设置“乡镇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将重复公开内容的栏目进行功能重组,精简栏目数量,注重公开内容质量,结合镇实际工作部署,积极公开对应栏目内容;重新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保留重点工作栏目信息,发布与公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信息内容,严格按照各级政府发布规范公开要素,保证网站栏目信息齐全。

(五)监督保障

一是积极参与县政府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培训,深入学习了解政务公开最新政策,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坚持条例落实,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时限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三是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山普鲁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新的进展,也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部分栏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二是政策解读方面薄弱;三是公开的内容更换不及时,有时造成信息发布滞后。针对情况问题,下一步,我单位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不断完善和规范公开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力度,使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充分重视信息公开,提升信息质量;二是持续进行政务公开模块学习,提高政策理解素质,增强政策解读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针对县级下发的整改清单,所提出的问题反馈,立即整改报送,保证及时更新、上传全面、准确、优质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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