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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瓦乡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9 15:34  浏览次数:1255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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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的通知》(洛政办函2024〕2号)要求结合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洛浦县纳瓦乡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洛浦县纳瓦乡纳瓦路4号,人民政府二楼211党政办公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冬季:上午10:00—14:00,15:30—19:30,夏季:上午10:00-14:00,16:00-20:00;联系电话:0903- 6683151;邮编8482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在洛浦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纳瓦乡认真按照上级文件的有关规定,加强信息工作领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重要工作、重点领域、重大事项信息。我乡202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0条,公开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乡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继续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办理程序,畅通受理渠道。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乡收到政府公开申请0条。本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3年,我乡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信息发布内容以及审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强化对已发布信息的常态化核查工作。重点排查个人隐私信息、错敏词等情况,坚持当日立改。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工作力度,分管领导具体抓,由党政办牵头,各相关办公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收集、更新、维护、上报等日常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按照上级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机制,从制度层面上促进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坚持做好日常信息公开发布,充分利用乡(村、社区)政务公开栏,构建全乡政务公开网络;进一步完善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在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政务公开专区,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主动地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加强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我乡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工作考核体系,主动接受各级政府和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社会评议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单位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工作力度不协调,部门单位之间、村(社区)之间工作进度不一致;二是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稳定性不够。具体经办人员变动大,更换频繁,导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业务衔接不顺畅。

(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乡将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1.优化沟通方式,加强部门联动。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方式,积极开展工作交流。定期开展工作进度核查,进一步完善合作方式。

2.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质。努力做好政务公开衔接工作,避免出现“空档期”,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切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合,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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