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日舜矿产品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承担了“新疆日舜矿产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氧化锌(金属)生产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
https://docs.qq.com/doc/DSVpwY0xCRGlnSk9z?u=undefined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可联系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马工,联系电话:0991-4539465。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广泛征询评价范围内及项目所在地公众、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所有社会人士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公众范围为洛浦县。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保护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xjhbcy.cn/blog/article/6257。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邮箱发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疆日舜矿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洛浦县城区街道和佳社区多鲁吾斯坦路洛安小区三号楼45号
联系人:李雅龙
联系电话:18190099000
(2)环评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昌路177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4539465;电子邮箱:523793850@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公众信息反馈的时间由公示日期起10个工作日。
新疆日舜矿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