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和田地区农业设施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我县结合实际制定《洛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管理办法》。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0日我局在政府信息网对细则内容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如有不妥之处和意见、建议,可来信来函反馈。
意见反馈单位:洛浦县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室
现场反馈地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11F。
电话:0903-6622187 传真:0903-6622187
附件:《洛浦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登记管理办法》
洛浦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