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办发﹝2018﹞11号)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实施办法》(新扶贫领办﹝2018﹞27号),现将洛浦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电话:0903-6623932、12317
附件:洛浦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洛浦县2023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
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