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浦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项目计划表公告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自治区《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3]35号)文件精神,结合洛浦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编制年度项目计划表,保证资金使用精准安全高效,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洛浦县依据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需求,严格落实“两上两下”项目申报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衔接资金项目库建设。结合项目库编制年度项目计划,共确定年度计划项目55个,计划安排资金90589.49元,初步划分,产业发展类项目32个,资金39015.39万元;就业类项目3个,资金8088万元;乡村建设类项目18个,资金41176.1万元;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类项目1个,资金2010万元;其他类项目1个,资金300万元。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公示项目相关内容详见附表:洛浦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年度项目计划表
监督电话:0903-6623932、12317
附件:洛浦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年度项目计划表
洛浦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