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恰尔巴格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恰尔巴格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镇在宜丰县信息网站恰尔巴格镇子站点发布2020年度政务信息及工作动态8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我镇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平台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大了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文件和政务信息,按照上级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完成了本年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一是通过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政务信息;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动态信息。
(五)监督保障
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调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责任分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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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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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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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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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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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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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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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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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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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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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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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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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记这一情形,不记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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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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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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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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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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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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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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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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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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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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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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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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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投诉举报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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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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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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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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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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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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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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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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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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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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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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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从中央、省、市、县政府对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要求来看,从广大群众对信息公开的迫切需求来看,我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机制不够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深化和完善。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抓紧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重大决策草案备案等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进行规范。同时各村和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条例、条规或制度,使政务公开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领导干部清楚地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统一思想,自觉地搞好本辖区、本单位的政务公开;要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政务公开的一些基本常识,让他们参与进来,主动、积极地对政务公开进行监督。
三是进一步拓展公开途径。探索创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强化管理运行的时效性和与民互动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向效率化、人性化方向的良性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