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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0 16:27  浏览次数:62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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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洛浦县人社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洛浦县人社局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我局2021年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2021年在洛浦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9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遵循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体制机制建设。由局秘书股股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做好公开信息先审后发工作,依托洛浦县政府网站,定期开展常态化自查整改,及时查缺补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内容质量和整体工作水平。以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抓手,更新政府共建栏目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目录内容,并按要求公开执行。

(四)平台建设

我局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在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

(五)监督保障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提高政务公开意识,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持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制度执行,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要持续强化认识,认真组织机关各股室及职能局学习政策法规,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要求,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二)公开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督促全系统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到位,特别要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和人社政策解读信息公开力度,对照工作要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和差距,认真总结改进,不断强化管理、提升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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