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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0 16:26  浏览次数:689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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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县教育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局政务动态方面信息56条。

(二)依申请公开

1.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依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进对信息公开内容的规范,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按照“全面、深入、规范”的原则,将“事权、财权、人权”纳入政务公开范围,完善维护好“教育信息”专栏,及时公开社会公众关心的学区划分、教师招聘、中高考招生等教育热点方案,有效保证了群众对事关自身切身利益的教育政策的知情权。

2.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由分管机关行政事务的领导任分管领导,办公室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教育信息”栏目公开工作。同时,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3.规范性文件清理:按照《关于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

用活载体,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效用。一是充分利用工作动态专栏大力宣传我县教体工作开展情况,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教育信息。二是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存在县城学校优于农村学校,小学优于高中的现象。

(二)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政策解读等栏目内容数量较少。

(三)政务公开涉及面广、信息量大,管理较为困难,存在少数学校公开流程不规范,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培训。

改进情况:

(一)全面加强政府信息督导。加强局校两级政务公开信息推送工作,重点以学校招生、职称评审、财务收支、收费管理、校园建设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导,将校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学校年度考核。组织各校工作人员每年开展1-2次相关业务培训,要求各校根据实际打造校务公开工作亮点,逐步引导校务公开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重点栏目信息公开量,加强与各股室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重要项目建设、政策解读、招生考试、回应关切等重点栏目信息能够及时准确更新。

(三)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不断扩大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增强信息公开时效性,确保各项工作能够充分及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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