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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10 16:25  浏览次数:92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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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洛浦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1年在洛浦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07条。

(一)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抓落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加强信息管理,做好监督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信息公开保持更新,为群众查询提供便利。

3.加强平台建设,规范依规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专人负责制,全流程跟踪办理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

(二)、着力提升解读和回应实效。优化信息质量,突出政务公共服务功能。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惠民利民举措,中央直达资金等,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解读。

(三)、完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要求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公开预算绩效公开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定期发布政府债务信息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将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延伸至村、社区范围。

(四)、用活载体,发挥政务信息公开效用。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政府形象的展示窗口、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在电子政务建设和信息公开时效性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问题处理能力等业务水平还有待提升;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健全,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还需进一步制定完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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