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纳瓦乡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纳瓦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自治区委、自治区政府和地区委、地区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2021年在洛浦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60条。
(一)主动公开
今年我乡认真组织收集政务公开内容,严格执行审核制度,在要求数量的同时,又要求质量,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政策文件,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规范解读,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确保人民群众了解和掌握相关政策。今年政务公开平台发布信息60条,全年公开信息中,没有涉及隐私和秘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我乡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1年度,我乡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 按照地区、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针对我乡工作实际,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的组织推进机制。成立了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同时,明确了领导小组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任务落实到人。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有具体工作责任人的内部运转机制。
二是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了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公开内容和形式、组织机构与工作分工、公开程序、保障措施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是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积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氛围,使全办人员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条例》的立法精神、主要内容、重要意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编制目的、内容和要求。使工作人员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自觉学习,熟悉各项制度,把握文件的精神实质,把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提高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四)平台建设
按地区、县两级的统一要求,认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受理程序、公开方式、监督渠道等,将办事时限、办事流程、办事结果等全部对外公开,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流程,落实了专人定期公开我办发布的涉及公共服务的规范性文件和相关文件,为单位和个人申请信息公开提供了平台。
(五)监督保障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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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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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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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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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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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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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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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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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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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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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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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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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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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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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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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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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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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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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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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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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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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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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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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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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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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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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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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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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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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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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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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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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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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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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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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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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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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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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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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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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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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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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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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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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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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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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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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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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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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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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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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1.主动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关注度高的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中还存在不及时、不全面的情况,还没有真正做到畅通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
2. 公开信息的质量还需提高。重点项目领域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还不够丰富和全面,政策解读的方式还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提高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的比率。
3. 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制度,因此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工作中对有关概念理解不一致。
(二)改进措施
1.抓政策解读。丰富解读方式,扩大“五公开”运用推广,继续深化重点领域公开问题的整改,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抓业务指导。继续开展不同层级、不同范围、不同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充分利用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政务公开新标准、新要求、新问题,及时讨论解决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新技术,逐步提升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
3.加大对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督查,明确行政机关办理信息公开申请的“规范动作”和“标准姿势”。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