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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16:18  浏览次数:690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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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统计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我局在洛浦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0条。

(一)主动公开

2022年以电子政务形式主动公开信息共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目前,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为0件,我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收费严格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落实,具体请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确定公开信息的范围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和查询方法,明确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程序、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监督办法;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和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安排专人负责有关信息梳理和日常信息公开工作,所有政务信息均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发布;三是提高信息公开水平。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建立健全我局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平台建设

一是按照政府网站建设指引和考核要求,进一步提升信息发布平台功能,规范栏目建设;二是做好线上和线下结合。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和依申请公开等机制;二是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形成常态化和长效性机制,在局政府网站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企业、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和县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通过认真分析,主要存在以下方面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不能完全满足广大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要;二是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尽全面,公开形式不够丰富,比如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三是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在今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从以下方面着手,扎实有效推进公开工作:一是继续完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制度落实、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提高统计工作社会影响力;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切实履行统计服务职能出发,扩大信息公开范围,深入公开统计信息内容,提高统计信息服务社会公众能力;三是加强统计信息公开力度,做到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进一步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尽可能完善每一模块的相应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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