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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发改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16:06  浏览次数:67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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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发改委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发改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在洛浦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0条。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委主动公开了政务动态0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委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2年度,我委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委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系统具有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中心、股室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定期维护,将按照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健全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认识,加强培训,强化管理,服务公众,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

按照县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精确规划、标准建设,及时准确公布相关政务信息,通过洛浦县政府门户网站管理平台及时发布相关通知公告及信息,定期更新工作动态,公开我委的机构职责、设置和领导成员信息,提供政务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有利地促进了我委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建立健全我委信息公开机制,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坚持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公示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秘股负责执行”的工作机制。

2、加强人员培训。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保障。

3、强化监督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内部年度综合考核,对各股室政务公开推进落实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进滞后的,加大问责力度。

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工作需加强,要充分调动人员的主动性,已聘请摄影、新闻宣传等专业人士对年轻干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形式需丰富,内容不够创新,已通过拍摄短视频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三是政务公开理论研究需提升,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有效,干部大会上已及时向参会人员解读政务公开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委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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