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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16:06  浏览次数:918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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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县财政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洛浦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在洛浦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8条。

(一)主动公开

我局紧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列入单位工作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制,将工作落实到个人,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开展顺利。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方面,公开政府信息28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在《洛浦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了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接收渠道、申请内容要求、申请注意事项、申请表格等内容,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通道,专人负责制,全流程跟踪办理。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办理完成0件,没有出现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而被纠正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共服务功能。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社会关切。围绕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惠民利民举措,中央直达资金等,做好社会公众关注的政策解读。规范部门所属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在统一平台公开预算绩效公开信息和政府采购信息,定期发布政府债务信息和直达资金执行情况,将惠农补贴信息公开延伸至村、社区范围。

(四)平台建设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外信息公开保持更新,充分利用部门信息公开栏目发布我局财政工作情况,提供财政实时资讯。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由分管领导具体抓,并落实专人负责抓落实,健全领导机制,确保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工作动态专栏大力宣传我局财政工作开展,使广大干部群众更多地了解财政工作。

三是责任追究结果方面,我局2022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时间准确性,一些财政数据发布时间难以确定,让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发布存在一定的困难;二是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多样性,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

2023年,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完善政府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机制,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丰富门户网站栏目内容,深化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把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平台、政府形象的展示窗口、提供便民服务的重要渠道。三是进一步探索建立更加规范、高效的政务公开审核机制,优化工作流程,严格落实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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