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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06 16:04  浏览次数:1052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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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洛浦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洛浦县人民政府网站(www.xjlpx.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洛浦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的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2022年在宜丰县政府网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共计0条。

(一)主动公开

1、全面推进决策公开:要执行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和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

2、全面推进执行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做好公开。

3、全面推进管理公开:按照规定主动公开文件、会议等,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

4、全面推进服务公开:要全面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信息。

5、全面推进结果公开:公开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外以自己名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在全年的公开信息中,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行政复议,无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按照“全面、深入、规范”的原则,将“事权、财权、人权”纳入政务公开范围。

2、数字化管理:2022年洛浦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条。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严格遵守“三审三校”审核发布。

4、规范性文件清理: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方便。

2、公开方式多样化:登入政府门户网站首页的“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也可以从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1、工作考核:镇党委政府重视政务公开年终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作为分管领导和业务干部年终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组织领导:成立由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设置政务业务骨干AB岗,全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3、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2022年我镇无出现社会评论和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务公开宣传推广工作需加强,要充分调动人员的主动性,已聘请摄影、新闻宣传等专业人士对年轻干部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二是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形式需丰富,内容不够创新,已通过拍摄短视频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三是政务公开理论研究需提升,理论指导实践作用发挥不够有效,干部大会上已及时向参会人员解读政务公开政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已在信息公开指南中发布依申请公开收费标准,2022年我镇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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