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并报请洛浦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辖区内104亩土地使用权(以第三方勘界公司实际测量为准)面向社会公开租赁,租赁要求如下:
一、租赁项目
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104亩土地。
二、具体位置
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一期13号井2号地和14号井2号地。
三、报名时间、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4月25日(周六、周日除外)。
报名地点: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方式:胡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塔伊尔·阿卜杜热依木(园区管委会会计),联系电话0903-7826396。
四、注意事项
1.土地使用权租赁期限20年,分4期、5年一期,租赁价格以委托第三方第一期评估价格280元/亩/年为底价进行竞争报价,以最高竞争报价确定最终租赁价格及租赁方,并按照逐期50元/亩/年的租赁价格进行递增,签订租赁合同,每年土地使用权的租赁费用于当年的2月底之前按时缴纳给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参与竞争报价者报名时需先缴纳竞租保证金1.04万元,竞租不成功者当场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成功者与园区管委会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将竞租保证金转为防风林补植补造保证金,租赁土地后按照园区规划的林带长、宽,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植补造成活率达到85%以上的防风林带,并通过县林草局验收合格后,保证金全额无息予以退还,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
3.参与竞争报价者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竞争报价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原件。
4.竞争报价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5.其他具体约定事项在竞争报价前由主持人宣布。
新疆和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洛浦县产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