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开展《和田地区昆冈经济技术开发区(有色金属产业园)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相关事宜公示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YxplESDRu_4RGgV7ZhYDqw
提取码: 1234
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存放于规划单位、编制单位—和田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公众可以前往以下地址进行查阅:
规划单位:和田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陈鹏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阿恰勒东路61号
联系电话:18609038258
评价机构: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
联系电话:010-63933051
联系邮箱:chengxl@enfi.com.cn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园区内及周边受影响群众及关心本园区发展的个人、团体。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kHtaGz2me-Di9lBuli69g
提取码:1234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规划单位或评价机构。
五、公示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期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向规划单位或评价机构提出与本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和田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