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洛浦县2023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洛浦县2023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
2.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投入资金3000万元,资金来源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
3.项目地点:洛浦县。
4.项目建设具体内容:为洛浦县各乡镇村集体经济收入低的村购买门面房。
5.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6月-2023年12月。
6.项目预期目标:带动受益共30个村。
7.主管部门及责任人:洛浦县乡村振兴局,马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
8.项目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中共洛浦县委员会组织部,王伟(组织部部务委员)。
中共洛浦县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