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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项目情况 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02-16   有效期:2023-02-16 至 2023-02-26   浏览次数:1116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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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由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实施的项目2个,涉及资金1120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洛浦县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支渠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杭桂镇阿其玛艾日克村。

2、建设内容:防渗改造渠道总长3.6km。渠道配套改造建筑物39座,设计流量1m³/s,控制灌溉面积0.2万亩。

3、补助标准:每公里渠道平均补助91.6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3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4个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董新武

7、绩效目标:可提高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增加地表水可引水量,改善灌溉条件,提高作物产量,进而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完成起推动性作用。

二、洛浦县纳瓦乡、杭桂镇支斗渠防渗渠改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纳瓦乡托万喀拉克尔村、尕帕阿日希村、喀哈那村、杭桂镇当勒克蒙加克村。

2、建设内容:改建5条渠道,总长9.233km。其中改造纳瓦乡斗渠5.024km,配套建筑物74座,设计流量0.39~0.62m³/s,改建杭桂镇支渠4.209km,配套建筑物30座,设计流量2m³/s,控制灌溉总面积7000亩。

3、补助标准:每公里渠道平均补助85.5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77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4个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董新武

7、绩效目标:可提高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增加地表水可引水量,改善灌溉条件,提高作物产量,进而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完成起推动性作用。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6日-2023年2月26日

 

监督电话:0903-6682163

公示单位: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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