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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4个项目情况 公告公示

 添加时间:2023-04-12   有效期:2023-04-12 至 2023-05-22   浏览次数:1334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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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由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实施的项目4个,涉及资金2535.2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洛浦县杭桂镇通喀依艾日克村等2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杭桂镇通喀依艾日克村、阿克艾日克村。

2、建设内容:防渗改建支渠2条,总长度8.257km,配套渠系建筑物104座,其中:保留交通桥4座,新建、重建建筑物100座,即:水闸94座、农桥2座、连接段2座、测水桥2座,渠道设计流量为0.33~2.46m³/s,控制灌溉面积0.9万亩。

3、补助标准:每公里渠道平均补助91.58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756.2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董新武

7、绩效目标:可提高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增加地表水可引水量,改善灌溉条件,提高作物产量,进而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完成起推动性作用。

二、洛浦县杭桂镇库木巴格村等2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杭桂镇库木巴格村、伯克艾日克村。

2、建设内容:防渗改造支渠3条,总长度9.423km,渠系配套建筑物共101座(不含保留建筑物8座),其中水闸85座,农桥4座、交通桥7座、跌水2座、测水桥3座,设计流量为0.87~2.64m³/s,控制灌溉面积1.6万亩。

3、补助标准:每公里渠道平均补助84.26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79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董新武

7、绩效目标:可提高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增加地表水可引水量,改善灌溉条件,提高作物产量,进而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完成起推动性作用。

三、洛浦县杭桂镇兰干艾日克村等2个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杭桂镇兰干艾日克村、兴隆村。

2、建设内容:改造防渗支渠3条,防渗改造总长度6.62km,渠系配套建筑物86座(不含保留渠系建筑物14座),其中:重建、新建节制分水闸27座、无节制分水闸42座、交通桥14座,测水桥3座。渠道设计流量为0.33~2.46m³/s。控制灌溉面积0.98万亩。

3、补助标准:每公里渠道平均补助89.87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595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董新武

7、绩效目标:可提高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增加地表水可引水量,改善灌溉条件,提高作物产量,进而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完成起推动性作用。

四、洛浦县杭桂镇墩艾日克村防渗渠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杭桂镇墩艾日克村。

2、建设内容:防渗改建 1 条支渠,总长 4.285km,配套改造建筑物36座,其中改造双节制双分水闸2座、节制右分水闸1座、节制左分水闸2座、右分水闸8座、左分水闸3座、桥18座。设计流量1-1.5m3/s,控制灌溉面积0.3万亩。

3、补助标准:每公里渠道平均补助91.01万元

4、资金来源及规模:总投资794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5、项目建设期限:3个月。

6、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董新武

7、绩效目标:可提高项目区地表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增加地表水可引水量,改善灌溉条件,提高作物产量,进而增加当地农民的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为乡村振兴目标的完成起推动性作用。

 

公示期限:2023年4月12日-2023年4月22日

监督电话:0903-6682163

公示单位: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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