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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系统升级暂停办理社会保险费 申报缴费业务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4-12-14   有效期:2024-12-11 至 2024-12-26   浏览次数:1141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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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缴费人:

为进一步提升社保费缴费服务水平,提高运行效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计划于2024年12月26日0:00至2024年12月31日24:00对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等相关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其间,各地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驻政府综合服务大厅税务窗口、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电子税务局社保费业务系统、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微信及支付宝社保缴费小程序、新疆税务APP社保费功能、各经办银行柜台(含各经办银行线上办理渠道)等渠道暂停办理社保费申报缴费业务


特别提醒还未缴纳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费人,请于2024年12月25日前缴纳费款。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具体政策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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