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农用地管理,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确保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坚决遏制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或影响力,违规违纪违法经营占用土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和田地区巩固土地清理成果规范农用地管理工作方案》,现将奖励举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及占用土地问题线索相关事宜及受理方式予以公布,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线索,我们将及时受理、认真核查。
一、专项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
二、举报内容
(一)土地范围:国有土地和农村集体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坑塘水面、未利用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二)举报对象: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村“两委”班子成员和农村经济管理人员、聘用人员,包括在职和退休人员。
(三)违规行为范围: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低价承包、接受赠与、转包买卖、套用他人名义等违规违纪违法经营土地行为,包括:违规占用农村土地、宅基地,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名义、亲属名义或他人名义承包经营土地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承包、转包、倒卖土地赚取差价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用地审批过程中不作为,乱作为造成集体利益受损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侵占土地和侵占承包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存在其他违规经营占用土地的行为等。
三、奖励标准
以上举报内容,经核查确认后,按收回或挽回损失土地的面积,对举报人每亩奖励100元(不含已主动报告过的)
四、问题线索举报受理方式
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举报内容和奖励资金等情况严格保密。对泄露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如果遇到或发现以上问题线索,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1.电话举报联系方式:0903-6622950 (洛浦县纪委监委)
2.信件举报:洛浦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地址:洛浦县北京路6号行政服务楼一楼112来访接待室,邮编:848200
3.举报网址:http://xinjiang.12388.gov.cn/hetian/luopuxian/
4.来访地址:北京路6号行政服务楼一楼112来访接待室,联系人及电话:阿卜力孜·艾合麦提江,13667578017
五、问题线索举报须知
1.举报须提供明确的时间、地点和人员等具体事项内容,以便核实。
2.举报人提供线索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提倡实名举报,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
4.其他有关单位部门收到举报情况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感谢社会公众对奖励举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规经营及占用集体土地问题线索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洛浦县纪委监委
洛浦县土地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