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洛浦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洛浦县2023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由洛浦县人社局实施,涉及资金3041.28万元,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洛浦县2023年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公益性岗位补助项目
二、项目实施地点:洛浦县
三、实施单位及责任人: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人代表:***
四、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从全县县域内脱贫人口(含监测户)就业对象中,从公安系统辅警,教育系统保育员和厨师,村级就业专干中筛选出符合享受财政衔接资金补助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予以补助,其中:公安系统辅警854人,教育系统保育员等375人,村级就业专干247人,共计1476人。
五、补助标准: 在原享受公益性岗位工资的基础上按岗位设置情况予以补助。其中:公安系统辅警1600-2400元/月,教育系统保育员和厨师1500-2200元/月,村级就业专干1800元/月。
六、项目建设期限:2023年1月-2023年12月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概算投资:3041.28万元。 资金来源:2023年衔接补助资金。
八、监督电话:
1.上级监督举报电话:12317
2.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903-6622141
洛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4 日